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的通知》(辽教通〔2024〕297号)要求,10月28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第三专家组对我校美育工作和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工作进行了审核评估。评估专家组由大连大学美术学院院长刘红帅教授担任组长,鞍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褚晓冬教授、北华大学美术学院陈建勋教授担任组员。评估工作汇报会在材料楼B203召开,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亮,绩效考核与评估评价中心主任石新宇,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学校美育中心副主任关涛,校团委副书记李桃,美育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公共艺术课程教师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石新宇主持。

会上,陈亮代表学校致欢迎辞。关涛代表学校作美育工作汇报,他从组织领导、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工作成效和现存问题五个方面进行了汇报。我校高度重视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和美育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公共艺术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公共艺术课程设置与课程教学,完善师生评价体系,在一流课程群建设、大学生艺术展演、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教学教研等多方面的工作中,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和显著的成绩,营造了时时、处处、人人美育的育人环境。


听取汇报后,专家组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走进课堂考察教学工作,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考察我校的陶艺工作室、版画工作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等公共艺术课程专用教室,参观“百名师生,绘百米长卷庆百年华诞”环境美育成果显示墙,从全方面、多角度考察了解了我校美育教育工作。
专家组对我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和美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校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完善,教学管理机构健全,教学评价体系规范,并具有鲜明的兵工特色,美育工作成效显著。专家组对我校今后公共艺术课程的建设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陈亮代表学校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我校将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存在问题,以此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为契机,推动我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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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工作,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工作,是辽宁省教育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和《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化高等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强化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自2024年8月至今完成了自评工作与入校审核等环节的工作,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形成最终评估结果,并纳入对省属高校绩效考核。